作为一只刚觉醒的上古凶兽小穷奇,袁琦在现代社会活得小心翼翼,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,暴露自己带翅膀的小白虎原形,而被送到动物园或者研究所。 当成年期来临,他收着翅膀蹿进山林,躲在山里睡了一觉,再出来的时候发现,原本熟悉的大街小巷面目全非。 华丽的裸眼3D电影片段和广告到处都是,金乌大鹏九尾狐等大妖,明晃晃地变人变兽无缝切换! 袁琦:………… 说出来可能没人信,他分明觉得这些大妖都是真的! * 最近,十殿阎君发现,随着恶灵的数量不断疯长,他们上司面容越来越阴沉,气息越来越暴戾,分分钟有把整个地府给掀了的架势。 为此,十殿阎君战战兢兢,生怕自己差事没办好,踩了上司的雷区。 然后有一天,一只花白的小老虎从天而降,砸在了他们上司的脑袋上。 十殿阎君:完了,小奶虎死定了,这可怜见的! 正当此时,一只倒霉的恶灵逃窜而出。 小老虎没忍住,翅膀一展头一伸,张口把那恶灵给吞了。 阎王大人额角跳动声音凛冽冷飕飕:“吐出来!” 小老虎抖了抖,垂下翅膀张开嘴,蔫蔫巴巴吐出来一个小毛团。 阎王大人盯着掌心的小毛团,转头看向十殿阎君,气息阴冷又肃杀,“化毛膏,哪里有卖?”
开始阅读作为帝国百年难遇的攻击型向导,没人不知道徐寻月。 曾带领小队从灾变区全身而退,凭一己之力在帝都站稳脚跟,却在外派任务中双腿残疾,之后卸下职务深居简出,性格也变得阴晴不定。 帝君十分惭愧,居然塞给他一个婚约算作补偿。 而婚约对象,正是今年新选出来的首席哨兵。 *** 新婚当晚,徐寻月洗漱完毕,披着厚厚的外套坐在轮椅上看书。 姗姗来迟的年轻哨兵推门而入,面无表情,眼神如刀,却在两秒内被引发结合热。 徐寻月只想将人拉过来打量,祝回却腿一软要往地上跪。 于是现任首席哨兵被前任首席向导扯到他的轮椅上。 出乎预料的是,即便意识混乱,他也没让自己压到徐寻月的腿。 属于哨兵的气味在鼻尖浮动,徐寻月看着祝回红透的脸,意味不明地勾了勾唇。 然后捏着对方下巴将人拽低,给了头脑发晕的年轻哨兵一个慢吞吞的深吻。 *** 祝回是哨兵学院最优秀的学生,十七岁获得参军资格,二十岁成为首席哨兵,被誉为“帝国之匕”,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。 有关婚约的消息迅速传开,外界众说纷纭,他却不以为意。 可三个月后,一片狼藉的待规划区边缘,却有军官在对讲机里听到他和一个人的通讯,声音轻且温软。 “我已经处理好这边的事情了,今晚就能回家。” “没有着急,正常速度就是今晚到家。” “你不用等我……等我也行,多穿点衣服别着凉。” 军官:“?” 这就是我那好比人形兵器的同事? 这就是网传的塑料夫夫?
开始阅读十八岁的季与淮心里藏着两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他是同性恋,以及,他喜欢发小汤珈树,一个直男,且恐同 无望的爱总是又甜又痛,季与淮原本做好了把这秘密带到坟墓里的打算 然而命运总不由人 发小撞破他喜欢男人的事,捅到双方父母那里,一场山洪海啸就此爆发 短短半个月,他的生活天翻地覆,告密者却消失得无影无踪 再见面,是在城南一家gay吧,汤珈树以拯救者的姿态出现,劝他迷途知返 “待在这种地方,你不恶心吗?” 季与淮看着眼前这张脸,好看皮囊下藏着卑劣灵魂 更卑劣的是自己,而且病得不轻,这种时候居然还想吻他 二十八岁的汤珈树处在人生低谷,失业三个多月后,在要面试的公司写字楼电梯外,与恨他入骨的发小狭路相逢,听身旁人毕恭毕敬地喊对方:“季总。” 他很有落荒而逃的冲动 上帝太会写剧本,一个罪无可恕的失败者,一个逆风翻盘的人生赢家,天道好轮回 “汤珈树,恬不知耻这四个字怎么写,需要我教你吗?” 嘴硬傲娇攻 季与淮 VS 刺头深柜受 汤珈树 告密者不配拥有爱情 还爱着你,是谎言之上的谎言
开始阅读金渐层多鲤养了只两脚兽。 他每天陪玩,陪睡,陪吃,是顶顶好的小猫,谁知两脚兽竟要送他去可怕的医院绝育! 变人后,多鲤磨着尖爪子,目光犀利。 小猫准备战斗! 他要去学校观察人类,看看是谁带坏了他的两脚兽。 * 班上转来了个新同学。 圆眼睛圆脸,笑起来露出尖尖的牙,看起来很像家里的小猫祖宗。 方澍仔细观察,发现他们俩连行为举止都很像。 新同学会在他面前晃来晃去,趁他不注意手欠地去挪桌上的玻璃杯。 会给他塞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,小铃铛,狗尾巴草,甚至还会有小鸟。 还会在方澍看他时,瞪大眼睛无辜看过来,明知故问:“同学你为什么老看我。” …… 幼稚,无聊。 方澍艰难地把眼神挪开,心里冷酷地想,他以为自己像小猫一样做什么都可爱嘛。 直到他无意间看到了多鲤的尾巴。 不好,这好像真是猫。 还是他家的。 * 父母离异后,方澍看遍人情冷暖,亲戚图谋遗产,手段阴险。 方澍千防万防,还是被身边人出卖绑架。 没有人在意,方澍本来打算熬过去自救,却被一只瘦弱不堪的金渐层送来了食物和水。 小猫脸上带着几块蹭伤的划痕,圆溜溜的眼睛清澈,灰扑扑脏兮兮的。 有点蠢,但刚好让方澍冷硬的心软了一块。 后来人人都说,方澍是最冷漠疏离的存在,谈判桌上能将对方杀得片甲不留,是不能招惹的恶狼。 只有多鲤才知道—— 这人会蹲在巷口耐心投喂流浪猫,会任由他把昂贵西装抓成流苏款,在他生气炸毛,凶巴巴地喵喵叫时,温柔抵着他鼻尖,哄他。 “乖小猫,猫猫大人,我错了。” “不生气了好不好?”
开始阅读沈家的太子爷被找回来后,还带了个拖油瓶。 S市仅沈氏一家独大,因此晚宴办的格外热闹,凡是商圈有头有脸的都要来太子爷面前混个脸熟。 只听说这位太子爷年少时走丢,在外头日子过的很艰难,也不知道回来后能不能撑起这偌大的家业。 什么样的风言风语都有,可等真见了人,流言又都不攻自破。 太子爷就是太子爷。 长的冷漠俊美,一双狐狸眼微垂,瞧着兴致缺缺,有人来同他碰杯,也是只是微微点头,一身矜贵气质掩不住。 本来想看好戏的人都止住了脚步,连上去搭话都不敢。 宴会开到一半,从外面走进来一个还穿着像校服似的少年,甚至还背着书包,与金碧辉煌的宴会厅格格不入。 可刚刚冷漠的沈淮却快步走过去,习惯性的接过少年的包,甚至直接把人抱起来,走到自助餐台那里坐下,一口一口的给少年喂蛋糕吃。 少年吃了两口就不肯了,浑身不自在,小声嘟囔,“他们好像都在看我。” “别管他们。” 沈淮不动声色的捏了一下少年的屁股,“今天尾巴藏好了吗?” “耳朵呢,有没有偷偷冒出来?” - 沈淮捡到了一只流浪猫。 准确的说,是这只猫跟着他的,只是给它喂了火腿肠,便被咬着裤腿,毛绒绒的一小团,磕磕绊绊的跟着他。 他并没有多好心,自己都过的艰难,没有精力再去养什么宠物。 可这只猫竟然还在跟着他。 大雪的天气,看着多来一阵风都能把它刮跑。 沈淮眉眼冷淡,并没有放慢脚步,甚至没有回头看一眼。 只是在走过一条有积雪的小路时,他停了一下脚步。 回头看,已经没有那只猫的身影了。 沈淮沉了一下眉眼,往回走了两步,看到一个小雪坑,只剩下毛茸茸的两只腿在扑腾着,尾巴尖一摆一摆的。 烦死了。 他冷着脸把猫揪出来,塞进怀里抱回了家。 以至于后来在床上看到那个长着猫耳和尾巴的少年时,沈淮第一个想法也是—— 烦死了。 这晚上还怎么抱着睡。 …… 行。 不耽误。 睡得更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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