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喜欢他的名字。 我喜我生,独丁斯时。” 高中同学结婚,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。 不知怎的,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,又不为人知的事。 轮到夏漓,她说,“他生日那天,我假公济私,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,都是他喜欢的歌手。” 有人问“他”是谁,夏漓笑笑不肯说。 中途她去洗手间,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。 是晏斯时。 晏斯时低头看她,目光极深,“原来是你。” · 「从楚城到南城,从南城到北城,从北城到洛杉矶。 为了靠近你,我跨越三千昼夜,一万公里。 不过你不必知道,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。」 · 「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。那时候最讨厌地理,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。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。抱着一摞书,心里又沉又轻盈,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。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,时常想起往事。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,在那年,在十六岁,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。」 - 阅读提示: *暗恋成真/双初恋/HE *闷/慢热/平淡/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- 注: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内容标签: 情有独钟 天之骄子 搜索关键字:主角:夏漓,晏斯时 ┃ 配角:甲乙丙丁 ┃ 其它:明开夜合 一句话简介:十一年暗恋成真 立意:学习改变命运
开始阅读殷淮,靡丽、孤寂、清绝,集司礼监掌印、东厂厂公、京卫督主等数重高位于一身,天下人闻者胆寒。 齐轻舟是停在他夕照窗楹边的一只白鹭,轻灵,洒脱,悠然已过万重山。 御花园 打完架的小皇子讪讪一笑:“本王又给掌印添麻烦了。” 殷淮冷淡眉眼幽幽抬起,撇了撇朱红宽袖,盈然浅笑:“臣之本分。” 焰莲宫 被课业困住的齐轻舟迂回地旁敲侧击:“掌印近来不忙么?” 青玉案牍另一头正在批阅公文的殷淮眉棱一挑,头也不抬:“谢殿下关心,东厂俗务罢了,不必殿下课业要紧。” “……” 一个权倾朝野的佞臣,一个如履薄冰的皇子。 殷淮低首弯腰,亲自为齐轻舟系上玉簪冠銃,九疏琉璃。 男人狭长眉眼轻慢温柔,循循诱导:”殿下平日如此机灵,怎么就学不会狐假虎威,仗势欺人呢?“ 一行白鹭上青天,殿下是臣的小神仙 以上瞎说,纯属披着权谋宫斗的虎皮谈恋爱。
开始阅读一句话内容简介:心理治疗事故现场 一盆很大的狗血 感谢能安静看完的每个人。 立秋刚过,天气已经开始转凉。 梧桐叶子被雨打落,服帖地覆盖在湿润的黑色路面上。路两边密集的咖啡馆飘出现磨咖啡的香气,逸散在水汽充沛的空气里。男人停车往小区深处走。 实际上他已经连轴转了快一周时间,急需好好放松一下来缓解绷得太紧的神经。 临近下班的钟点,面容显得有些苍白的医生给自己泡了一杯浓茶。 作为一个心理治疗师,窥视人心对他的消耗也很大。更何况夏钧擅长的是催眠术,每天在各式各样古怪的记忆中穿梭,像是把沉寂下去的湖水再次翻搅,带出底部本不该见人的肮脏和泥淖。 夏钧比植物还要敏感于季节的变化,他把衬衣换掉,去里间给自己找了一件套头的灰色针织衫。暖和了一点,让他脸色回复了一点血气。 门铃响了,晁泽进来。 他的西装外套上还沾着细小的水珠,晁泽脱下来,室内温度比外面要高上一点,让他昏昏欲睡的温暖。眼前的青年男人隽秀斯文,穿着他喜欢的针织衫,让他有种这人在家里等他的错觉。
开始阅读我快要死了,强制来的老公也想杀我 *** he,虐恋,不是悬疑文,是感情向 我快要死了,医生说我还有半年时间,我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爱人顾维 爱人的关系是我单方面定义的,我吧,明明是鞋底泥,偏偏想要舔一口天上珠尝尝味道,连撕带咬不择手段用尽心机,强行把顾维捆在自己身边八年 我知道顾维一直想要离开我这个疯子,我想,顾维应该会很高兴听到我快要死的消息 因为只要我死了,他就能解脱了 只是,在我准备告诉他“我快要死了”的好消息之前,我发现,他想要杀死我 我突然就不想告诉他了,我好奇自己的结局,是会先死于病魔,还是会死在爱人顾维手里…… 顾维(攻)x白鸽(受) *** 1:是he,白鸽没有死,正文第三人称 2:酸涩酸甜酸虐口,非传统强制,不是悬疑,是拉扯感情向 *** Tag:酸甜酸虐、狗血又纯爱、正文第三人称、不是悬疑文、感情向、HE、年上
开始阅读他的白月光带着爱和希望回来了。 但是迟了。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因为信息素互斥,唐岳和初恋宋戚终究没有修成正果,甚至连标记结合都不能。 唐岳听从家族安排娶了江羽,一个“乖巧”的天才钢琴家。 同一屋檐下,两人因为超高的契合度屡次擦枪走火。 床榻缠绵,比得过心头所爱吗? 那如果,信息素互斥可以治疗了呢? 江羽不想等这个如果,他从来不做被选择的对象。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唐岳(alpha)X江羽(omega) 外表古板其实内心有浪漫情怀的古典文学教授X表面乖巧内心叛逆喜欢极限运动的钢琴家 年上差8岁。 先婚后爱&老房子着火预警!
开始阅读《一拜天地》原梗出自微博博主Caution不留客的一条在#耽微#话题发布的耽美微小说,后来由博主Sue汐月扩写成剧本,剧组配成广播剧。 而小说是基于广播剧扩写的!他一生做过三次新郎。 第一次,他是大王,把地主的儿子当女儿抢了,索性压着少爷做了压寨夫人;第二次,他投了革命,拉着少爷去首长那领本本,不给,干脆自己画了一个;第三次,他们被揪斗,并排跪着,造反派要他们磕头,他不干,少爷笑着唱“一拜天地”——两个头磕下去,再没抬起,终做了一世夫妻。 战火纷繁的抗日时期,北方的大少爷秦书因一次差点被强暴,遇见了南方的土匪头子水三儿,阴差阳错被误认为是姑娘而被水三儿抓去当了压寨夫人,不过秦书宁死不从,终于二人没拜成堂。秦书以婚约为筹码换得水三儿和自己一起投奔革命,二人一同经历了抗日战争、解放战争、文化大革命,有甘有苦,不过身边有人陪着自己一同品尝,再苦也甘。 在这浩浩荡荡的大历史里,我只想和你过两个人的小日子。
开始阅读叶遥发现,他爱上了自己的朋友陆寻。 他们同吃同睡,几乎形影不离,是彼此最好的朋友。 而据他多年的了解,陆寻是钢铁直男,又因为相貌英俊耀眼,非常容易吸引性取向为男的男生。 每当有这样的人出现,陆寻都会毫不留情的与之断绝联系。就算之前是关系还不错的朋友,也能毫不手软的拉黑,让人完全远离自己的世界。 这份不应该出现的感情很容易被发现,为了保全这一份友谊,叶遥尽量减少了和陆寻的相处时间。 陆寻想要和他单独旅行,他拒绝。 陆寻想要和他一起洗澡,他拒绝。 陆寻想要抱着他睡觉,他还是拒绝。 …… 叶遥成功减少了和陆寻的接触,却在某天单独在家时,被陆寻堵了门。 那面对他永远开朗阳光的人如今面色黑得可怕,一把将他按在了墙壁上。 “躲我?”陆寻冷笑,“给不出一个合适的理由……你就别怪我每时每刻都跟着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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