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算是狗,那也是靳以宁的狗。 混迹街头的第二年,边亭成为了靳以宁的保镖。 人人都说,他是靳以宁身边最护主的一条狗,年纪最小,咬人最凶。但没人知道,他的另一重身份,是警方安插在靳以宁身边的线人。 一次行动,边亭露了破绽,当天晚上,他就被人带进了靳以宁的书房。 边亭站在陌生的房间里,听见靳以宁问他:今年几岁? 伪造的资料上填的是二十岁,但边亭如实回答:十八。 靳以宁:上过学没有? 边亭:高中辍学。 边亭以为自己的身份暴露了,但靳以宁只是抽出一本印满英文的书,扔到他面前:把这本书看完,抽空考你,不懂来问。 * 边亭就这么跟在靳以宁身边,从18长到了28岁,靳以宁的朋友时常笑他有毛病,把路边的野狗捡回来当赛级名犬养。 靳以宁不以为意,他坐在轮椅上,看着马场里边亭身姿矫健地跃上马背,对朋友说,我就喜欢看他干净神气的模样。 * 多年之后警方收网,卧底任务结束,边亭一身笔挺的西服,回到靳以宁面前。 靳以宁跪在灵堂前,背对着边亭:这么多年,你还有什么事是骗我的? 有,边亭看着他的背影说:和你酒后越界的那个晚上,我没喝醉。
开始阅读上 马夫一点一滴的慢慢把陆弃拉拔长大,不但教他武功,还疼他疼到连身体也给了他。 马夫不求什幺,只想那小狼崽子别忘了自己。 只是当陆弃功成名就时,见了新人忘旧人,这一切全成了马夫自以为是的独角戏…… 女子娇柔,男子呵护,多幺美丽称眼的一幅画,给这素白的天地多添了一丝旖旎风情。 马夫忽然有点痛恨,自己的眼睛为什幺那幺好,否则也不用把两个人、 甚至那男子眼中的温柔,都瞧了个明明白白、清清楚楚。原来陆弃对别人也是会温柔的…… 下 人怎么会这样死心塌地的爱一个人?尽管陆奉天如何冷血无情,马夫就是不甘心,硬是不放手, 看得好友李诚兴是气又急,搞得陆府上下是鸡飞狗跳,最后逼得陆奉天非要恩断义绝,难道真心爱人也错了吗? 「小四子——」凄厉绝望的叫喊穿破了每一个人的鼓膜。 陆奉天还是忍不住回头了。就见一个披头散发、伤痕累累、 满脸满身坑坑巴巴、丑恶至极的男人,纵身跃进了滚滚的江流中, 马夫!陆奉天整个人如被雷击中,「咔」一声,他清楚听到了心脏裂开的声音。
开始阅读阿笙是个哑巴。 符城长庆楼的少东家,即使是个哑巴,也不愁娶不到媳妇儿。 任凭媒人嘴里生花,阿笙只笑着摇摇头,都给拒绝了。 邻街郑记食铺的孙掌柜好奇问他,“阿笙呐,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啊?” 阿笙手指了指符城最高大的建筑,符城都督府方向, 孙掌柜咋舌。 好家伙! 都督府的千金,那是一般人家能肖想得么? 这要还是前朝,都督府家的千金,怎么的也得配个皇宫贵族,大臣之子。 总之,怎么也轮不到一个酒楼少东家呐。 当爹的知道了,动了气,口不择言,骂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,癞痢光棍还妄想娶美娇娘,净做白日梦! 阿笙笑着摸了摸自己白净圆呼的脸蛋,也不争辩。 可不是么。 可他就是管不住自己的心呐,他能有什么法子? 还有,阿爹跟孙伯伯都错啦。 他喜欢的人,不是都督府的那位娇小 姐,他喜欢的是都督府边上那座古拙园子里头的那位爷呐! — 谢放曾经前半生,活得洒脱快意,奉行君子当及时行乐。 大哥要争权,就让大哥争去。 三弟要他的那份产业,就让三弟拿去。 他只要听听戏曲儿,侍弄侍弄花草,做个闲云野鹤足矣。 直到,母亲去世,他在小弟的算计下,悉数资产散去,心灰意冷,终日饮酒度日。饮酒成瘾,留着肮脏鼻涕的他,被人像狗一样给撵了出来。 他最引以为傲的那双手的手骨被生生踩断,身上,头上,全是馊水。 苍蝇在他耳畔嗡嗡地飞。 连他自都厌恶地恨不得一了百了。 只一人,走近了他,抱住他,将他背回了家。
开始阅读是漫长觊觎,也是蓄谋已久 占有欲强alpha×顺从胆小beta (omega) 陆思榕×江方野 江方野喜欢陆思榕,却一直没有说出口。因为身为alpha的陆思榕必须遵守日后只能和omega结合的家训,而自己是一个不入流的beta。 直到他大二意外二次分化成为omega,稀里糊涂地被陆思榕永久标记。 他们的关系在一次慈善晚会后公开。尽管身边人都不看好,江方野依旧在毕业后答应了求婚。 但在结婚当晚他得知,所谓意外其实是陆思榕的蓄谋已久。不仅如此,他还在家里找到了许多自己所住过房间的监控录像。 拿着自己知道的真相和监控录像去问陆思榕,对方只是摸着手上的结婚戒指,面色平静地反问他: “是我做的,所以呢?” —— Beta不能被标记无法满足陆思榕对江方野的控制欲,他也懒得玩AB虐恋以及为了beta对抗天命AO那一套。 于是想办法将自己无法丢弃的玩具从beta变成高契合度omega,完全标记后让他能够永远留在自己身边。 笼中鸟,何时飞? 笼中鸟,永不飞。
开始阅读沈家的太子爷被找回来后,还带了个拖油瓶。 S市仅沈氏一家独大,因此晚宴办的格外热闹,凡是商圈有头有脸的都要来太子爷面前混个脸熟。 只听说这位太子爷年少时走丢,在外头日子过的很艰难,也不知道回来后能不能撑起这偌大的家业。 什么样的风言风语都有,可等真见了人,流言又都不攻自破。 太子爷就是太子爷。 长的冷漠俊美,一双狐狸眼微垂,瞧着兴致缺缺,有人来同他碰杯,也是只是微微点头,一身矜贵气质掩不住。 本来想看好戏的人都止住了脚步,连上去搭话都不敢。 宴会开到一半,从外面走进来一个还穿着像校服似的少年,甚至还背着书包,与金碧辉煌的宴会厅格格不入。 可刚刚冷漠的沈淮却快步走过去,习惯性的接过少年的包,甚至直接把人抱起来,走到自助餐台那里坐下,一口一口的给少年喂蛋糕吃。 少年吃了两口就不肯了,浑身不自在,小声嘟囔,“他们好像都在看我。” “别管他们。” 沈淮不动声色的捏了一下少年的屁股,“今天尾巴藏好了吗?” “耳朵呢,有没有偷偷冒出来?” - 沈淮捡到了一只流浪猫。 准确的说,是这只猫跟着他的,只是给它喂了火腿肠,便被咬着裤腿,毛绒绒的一小团,磕磕绊绊的跟着他。 他并没有多好心,自己都过的艰难,没有精力再去养什么宠物。 可这只猫竟然还在跟着他。 大雪的天气,看着多来一阵风都能把它刮跑。 沈淮眉眼冷淡,并没有放慢脚步,甚至没有回头看一眼。 只是在走过一条有积雪的小路时,他停了一下脚步。 回头看,已经没有那只猫的身影了。 沈淮沉了一下眉眼,往回走了两步,看到一个小雪坑,只剩下毛茸茸的两只腿在扑腾着,尾巴尖一摆一摆的。 烦死了。 他冷着脸把猫揪出来,塞进怀里抱回了家。 以至于后来在床上看到那个长着猫耳和尾巴的少年时,沈淮第一个想法也是—— 烦死了。 这晚上还怎么抱着睡。 …… 行。 不耽误。 睡得更香了。
开始阅读